是不是损害了我的名誉权,我是按照规定办事的,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费呢?

是不是损害了我的名誉权,我是按照规定办事的,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费呢?,第1张

律师你好!
我想问一下,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公司要辞职。3天后,公司不同意,不给办理相关手续,没办法,我也就没能交接成工作。而第四天我因为要到别家公司报到,所以就没有去该公司上班,后来他们就说是我自动离职,不给工资,还贴出了通告,请问他们这么做是不是违法,是不是损害了我的名誉权我是按照规定办事的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名誉损失费呢谢谢!

位律师回复

只要付出劳动,就应该给工资!可以打劳动仲裁官司来索赔。侵犯名誉权倒谈不上。如有疑难可就近联系苏州律师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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