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说要我给他10万元分手费,不然就不会给我好过的,律师,我想问问我应该怎么办好?
我是一个离婚的女人,今年36岁,身边有两个孩子。1998年我认识一位男人,到现在已经十一年了。当时他说他没有老婆。2002年那年他买了一套七万五千元的房子给我,后来时间久了。我们经常因小事就吵,他还经常动手打我,我才发现原来他的老婆有时会来梅州。我才知道他们没有离婚的,还有三个儿子。我就很气不理他,我们也没有共同的孩子,只有他买给我的房子。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现在他说房子是他买的,他想要回去,要濑在我的家里住。我想问问我的房子他能拿回走吗?我已经跟他11年了。他还说要我给他10万元分手费,不然就不会给我好过的。律师。我想问问我应该怎么办好?
位律师回复房产证上是你一个人的名字他无权要求分配,另外对方涉嫌重婚犯罪,你可控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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