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年轻律师的信》——新律师的心灵鸡汤
恶人当道的唯一条件是好人的沉默。——埃德蒙·伯克
作为一名称职而又有良知的律师,你必须动用某些手段。但如果你是一个为人正派又善于反思的人,你永远不可能坦然的接受某些手段。
律师应当有一个端正的品格,这需要承认根植于我们每个人内心的自私自利,并且努力将其与我们应当追求的利他主义相平衡。
无从选择是痛苦的,选择太多是危险的。
生命就是一场冒险,我们谁都会犯错谁都会因为做过或者没有做过的事情而遗憾。最值得期待的就是从中吸取经验,不被错误的选择给折磨。
律师需要担心在掌握了娴熟的法律技能后所带来的风险,这些风险往往不是对案件法律问题的把握,而是出于对自己懂“法”的过于自信。
在胜者通吃的世界里,理想主义仍然有一席之地,理想主义必须经过现实主义的过滤,以防患上幼稚病。
现实生活中很少有案子是在法庭上胜出的,案件的成败在于事前准备——在图书馆和案发现场。
永远不要把陌生人的赞誉太当真,如果你不想认真对待陌生人的批评,那么就应该以同样的标准来接受陌生人的公开赞誉。
年轻律师在起步之初注意5点:
第一,广泛接触到各类案件;第二,熟悉各类案件的法律程序;第三,学会与诉讼当事人、参与人以及相关人员打交道的本领;
第四,锻炼自己独立灵活地应对各种诉讼和非诉活动的能力;第五,具体分析自己从事的法律方向需要什么技能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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