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互相厮打,我哥受轻伤,另一人耳朵被打伤,缝4针,住院费3000元,请问该不该赔偿?

双方互相厮打,我哥受轻伤,另一人耳朵被打伤,缝4针,住院费3000元,请问该不该赔偿?,第1张

你好,李俊凯律师:
我哥因和同事在酒桌喝酒时发生争执,双方都喝醉了,双方互相厮打我哥受轻伤另一人耳朵被打伤,缝4针,住院费3000元,请问该不该赔偿?谢谢!

位律师回复

按双方过错来承担责任,按你说的你们比他伤重,已构成轻伤,可以追究他刑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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