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是法律规定的孩子监护人,我现在又在西班牙法庭上诉了,请问你们律师,在法庭开庭的时候,我怎么说?

妈妈是法律规定的孩子监护人,我现在又在西班牙法庭上诉了,请问你们律师,在法庭开庭的时候,我怎么说?,第1张

你好,我和前妻是中国国籍公民,户口在中国。现在工作在西班牙,有西班牙暂住身份,孩子在西班牙出生的,4岁,孩子也是中国国籍,有西班牙暂住身份,去年我和前妻在西班牙国家的地方法庭办理离婚了,孩子判给她抚养,孩子的抚养费由我付,每个星期六,孩子与我见一次面。可是,她私自就把孩子送到中国了,孩子也找不到了。我就在西班牙的法庭诉讼,我前妻找借口说自己没有工作,养不起孩子。实际上,她有工作的。西班牙法庭就同意她的行为,判决同意孩子在中国养,还要我每个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这里有几个问题,
1。孩子在中国找不到,我看不到孩子。不知道孩子的死生,她剥夺了我的知情权。中国的法律会接受西班牙法庭的判决吗
2。孩子判给母亲养,是因为母亲能照顾的更好,爸爸,妈妈是法律规定的孩子监护人我现在又在西班牙法庭上诉了请问你们律师,在法庭开庭的时候,我怎么说,法官能同意把孩子回到西班牙生活,或者我有权利不付抚养费。

位律师回复

西班牙的法律和中国的法律有差别的。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律师。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妈妈是法律规定的孩子监护人,我现在又在西班牙法庭上诉了,请问你们律师,在法庭开庭的时候,我怎么说?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