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这个问题争执不下,所以想向你咨询下,这个多出来的钱是不是应该给他?
你好,吴园律师:
去年5月我们有5个人一起合伙开网吧,在收购一家网吧时,跟那家网吧发生了点冲突,其中有个合伙人当时受了点伤,我们报销了他所有的医药费630元和车费150元,一共是780元,当时他也没提出说要营养费的事,事隔一年,哪个当时打他的人回来了,我们问他要回了医药费,当时要医药费的时候没带发票去,就说了个1000多,人家当时就答应给1500元,后来这钱拿回来后,哪个受伤的合伙人就说要我们把这个1500元扣除医药费和车费后剩下的所有的钱都要给他,他说是那是他应该得的营养费,我们为这个问题争执不下,所以想向你咨询下,这个多出来的钱是不是应该给他?
你好,受害人可以要求营养费。但是因为人身伤害导致的侵权诉讼时效为1年。因此,如果是在一年之内,当然有权要求支付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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