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2004年8月买的,按揭10年,按揭款一直是我一个人独自在承担,)请问,我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
2005年5月因妻子背叛,我们协议离婚。协议内容:1,按揭房一套全权归女儿所有,其父7215168享有居住权;2,女儿随父,不要其母负担任何费用。2009年3月其母起诉要回女儿的监护权(女儿已满14岁)。女儿叫我搬出去,起诉至法庭。(房子是2004年8月买的,按揭10年。按揭款一直是我一个人独自在承担。)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们对房屋的处分是属于赠与,赠与行为在房屋产权过户之前是可以撤销的,你可以撤销该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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