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孩子今后要征收的各种费用该如何划分,3,目前该女子未婚先孕是否会受到计生的处罚?
朱华律师你好:
我与一女孩交往后,该女子怀孕了。后该女子发现我已有家室,于是该女子家人便和我签订一份协议,要求我支付5000元人民币,用于支付该女子流产手术的费用,并注明双方今后不得扰乱对方生活。当时签协议时该女子并未到场,只是委托她家人与我签订,后来该女子领用这笔费用时也写了一份收条给她家人,也表示明白协议上的约定。但现该女子不但没有去医院实施人流手术,反而躲到一个我们找不到她的偏僻角落等待生产。现该女子每天都发信息过来,对本人工作生活也照成影响。
现在想请问律师几个问题:
1。想这样的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2。如果该女子将孩子生下来,我与她双方会受到怎样的处罚,3904.html" class="superseo">对于孩子今后要征收的各种费用该如何划分?
3。目前该女子未婚先孕是否会受到计生的处罚?
你需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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