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身上留下了几道很明显的伤痕,没有做伤残鉴定,我可以得到一些身体损伤赔偿吗?
各位律师:
我是一名刚毕业有大学生。在大学即将的四月份,我在一家医药公司做促销。但是在六月份的时候,由于工作过程中我出了交通意外,住院治疗,没有参加毕业事宜,以及相关考试,耽误了找工作。直到九月初才痊愈。
1。我的医疗费用应该谁支付。我坐的是经理的摩托,但是他没有驾照。我们的车撞上了一辆货车,处理为责任是对半。我想问一下我的医疗费用由谁来支付。
2。住院期间是我的生活费用,以及出院后三个月内没有工作产生的生活费用应该谁来支付,我可以要求经理继续付给我这三个月的工资吗?
3。我身上留下了几道很明显的伤痕,没有做伤残鉴定,我可以得到一些身体损伤赔偿吗?
你的医疗费由双方支付。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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