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回我改得的工资呢,如果劳动局受理此事,我能拿回工资的几率大不大呢?
邹律师:
您好!
我在深圳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将近2年,在这期间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于2009年3月30日晚以QQ即时通信的形式向老板和老板娘提出了辞职;第二天老板简单和我谈了下,同意我辞职,不过说等到招到接替的人再让我离开。4月1日新同事来了,我带了2天,将手上的工作交接好之后,我于2009年4月4日离开这家公司。
现在公司以我紧急辞职,跟新人交接不顺让公司产生损失为由,克扣了我1个月零4天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已经违反了新劳动法呢?因为我了解到,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属于事实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随时都可以提出离职。
另外,我是否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该公司,讨回我改得的工资呢?如果劳动局受理此事,我能拿回工资的几率大不大呢?麻烦您给我解答,谢谢了!
祝好
谭欣
河南新乡郭英律师电话13837321299解答咨询: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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