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分红一分不给,综合保险只交了五年,我和他谈他不但不给还满不在呼骂人,请问我这种情况合理吗?
各位律师:
我在此单位十一年,在07年我怀孕休产假3个月。我原有的工资他每月只付给我三分之一另外我享有的。股份分红一分不给。综合保险只交了五年。我和他谈他不但不给还满不在呼骂人。请问我这种情况合理吗?
1、不同的法律关系需要通过不能的方式和程序来解决;
2、工资问题及保险问题要先申请劳动仲裁;
3、股份分红问题则不属于劳动争议,可直接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什么问题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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