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有可能会发癫痫,请问您象我老婆这种情况大概能赔到多少钱,起诉到法院好还是私了好呢?
各位律师:
我是江西鹰潭人,我老婆乘坐摩托车在2009年02月26日当天下班回家的路上,被当地林业局下属的森林消防车撞伤,消防车驾驶员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判定消防车全责。我老婆被撞成颅内出血,住院一个多月病情基本稳定。当时送到医院出现过两次10分钟左右叫不应,医生说可能是外伤性癫痫,住院共花去2万多元,我自己出了7000元,现在还没出院,人在家里休养。每天还要吃抗癫痫的药物,医生说要吃两年,以后有可能会发癫痫。
请问您象我老婆这种情况大概能赔到多少钱?起诉到法院好还是私了好呢?
谢谢您!
根据江西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指导意见规定,可以在交通事故赔偿的同时认定工伤,要求单位或保险机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本案的关键是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评定后,可以计算出各项赔偿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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