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上的钱已被老四取走,请问遗产该如何分配,如果他人不服,该如何处理?
你好,王建峰律师:
祖父去世(与祖母早在二十年前就离婚),他有五个子女,我父亲是老三,与我母亲照料祖父约7年,照料细致,邻里公认,但是祖父生前没有赠予合计超过4万的财产;老大约照料4年,但祖父生前为她子女购买了约20万的房屋,并为她丈夫购买了价值16万的卡车;老二常年在外,总计照料祖父不到半年,但祖父也没有给他馈赠;老四常年在外打工,祖父去世之前约四月的时间是她照料,祖父生前已给她10万元财产;老五是祖父再婚所生子女,并抚养成人,但因家庭矛盾,从未尽赡养义务。现祖父还留下约40余万元遗产,存折上的钱已被老四取走。请问遗产该如何分配?如果他人不服,该如何处理?
四十万元原则上由其5个子女平均分割,但考虑多尽赡养的可多分割遗产;少尽不尽义务的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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