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分田地,而她没田地可分了,她都没迁出来,为什么不分给她,这样做她那边政府这样做合法吗?
王律师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老婆是外省的,我想把我的户口迁移到我老婆那里去,而我小孩留在本地,这样可以迁移吗?我是广东的。另我想问一下,我老婆户口现仍在她湖南老家,现在分田地,而她没田地可分了,她都没迁出来,为什么不分给她,这样做她那边政府这样做合法吗?
和配偶离婚后想单独办理一个户口本,当事人可以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就可以办理只有当事人一人名字的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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