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进武律师:谢谢您刚才的回复,那具体的办理程序应该是怎样那?
陈进武律师:
谢谢您刚才的回复,那具体的办理程序应该是怎样那?
你好,拘传的审批程序如下所示:人民检察院拘传的程序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拘传的程序把握以下几点:
1.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措施,应当由检察长批准,并签发拘传证。
2.执行拘传可以由检察人员或者司法警察进行,但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拘传时,应当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
4.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5.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进行。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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