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时叔叔均未到场,以后也从未提到老人留下遗嘱,现在10多年过去,突然拿出遗嘱,法律上有效吗?

但当时叔叔均未到场,以后也从未提到老人留下遗嘱,现在10多年过去,突然拿出遗嘱,法律上有效吗?,第1张

你好!
伯父的老宅是建国前结婚分得,其中一个灶间由祖父母使用。解放后,一个叔叔以三代同堂缺房的理由向村里申请建房,将祖父母的宅基地份额申请在自己名下。但祖父母从未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内住过,始终住在伯父的房子里。80年代后期,伯父将房子翻修,祖父母在内居住直到过世。
祖父母已过世10余年,三年前开始房屋动迁。动迁两年后另一个叔叔要求将祖父母住过的房屋作为遗产继承,理由是:1、房屋是老人一直住的。2、老人生前留有遗嘱。
现有两个问题请教律师:
一、在农村,按现有法律,是不是宅基地名下的房屋才有产权?
二、老人住的房子就是老人的遗产吗?遗产是否应该落实在宅基地处所建房屋上?
三、老人时隔一年多相继过世,但当时叔叔均未到场以后也从未提到老人留下遗嘱现在10多年过去,突然拿出遗嘱,法律上有效吗?
谢谢!

位律师回复


1、并非只有宅基地名下的房屋才有产权。但是宅基地可以作为认定房屋产权的一个重要因素。
2、老人住的房子并不当然就是老人的遗产,还要看地基以及投资人。
3、遗嘱不因为十年未公开而无效,但是现在提出遗嘱的人有义务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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