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有去,现在家里找她去把事情弄清楚,她去了被抓了起来,现在被带到东莞去了,我该怎样帮她?
你好,黄浪洪律师:
我老婆2006年在东莞打工时,十多天前认识一个朋友,后来那人打架跑到当时她租房处,当天因为害怕没有报警,第二天他们被抓了,后来听说被打那人死了,因为当时她怀孕被取保候审,让她一年后去销案,她没有去,现在家里找她去把事情弄清楚,她去了被抓了起来,现在被带到东莞去了,我该怎样帮她。
根据《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计算,你向法院起诉时应交纳案件受理费875元。根据谁败诉谁承担诉讼费的原则,如果你胜诉,你予交的案件受理费应当退还于你,至于究竟退还多少,你可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也可以由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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