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扶持生产资金,过了这么多年,我能否凭营业执照一次性申领剩余的实业金?
你好,吴丹律师:
我2003年失业,2004年4月开店并领到了营业执照,前已经领了1个季度的失业金,
开了店所以停止领取了失业金,现在听说失业期间开店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的失业金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颁布日期】1999年02月05日【实施日期】1999年04月01日
第二十一条(扶持生产资金的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获准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者自行组织就业的,
凭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可以一次性领取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过了这么多年,我能否凭营业执照一次性申领剩余的实业金?
你最好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去咨询此问题,他们会给你一个专业问题的专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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