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黄建军律师:
一。有经乡。村。组三级批准证明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否属于建造人私有财产(因违章超建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建筑于80年代)。
二。是否拥有房屋物权或未违章部分拥有物权。
三。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是否就丧失房屋物权
四。如何在现有状态下。通过法律。法规解决。谢谢解答
位律师回复
违章建筑没有物权的效力,所以它不是当事人的私有财产.但是,对于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对超建部分缴纳罚款等方式取得合法的用地权.如果在目前情况下出现对你所建房屋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侵犯当事人占有权进行合法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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