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的要算平时工资的1,5倍,请问我现在如果辞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以前的加班费吗?
你好,吴芳律师:
我在深圳某公司工作3年多了,从2006年5月到现在还在上班,公司一直未给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2007年9月份之前,每天上班9小时,都是算正常上班时间,我们是拿日薪工资的,劳动法明文规定的是5天8小时制,超出的要算平时工资的1.5倍,请问我现在如果辞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以前的加班费吗?
可以要求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你好,吴芳律师:
我在深圳某公司工作3年多了,从2006年5月到现在还在上班,公司一直未给我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在2007年9月份之前,每天上班9小时,都是算正常上班时间,我们是拿日薪工资的,劳动法明文规定的是5天8小时制,超出的要算平时工资的1.5倍,请问我现在如果辞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以前的加班费吗?
可以要求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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