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来厂3个月都没有底薪,连加班也没1,5倍,直到2月18号才把3个月工资给我,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
我12月10号在三灶一家化妆品厂上班,2月11号离职的!
1月份过年又放了八天假期!厂方称劳动法规定要上正班22天才能有770元的底薪!所以我来厂3个月都没有底薪,连加班也没1.5倍。直到2月18号才把3个月工资给我!该怎么办?
压工资就是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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