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三,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为我们补交自进公司至今的保险?
你好,沈明律师:
我们公司从大批招聘到现在已有近十个月,但一直未跟我们进来的员工(约有十至二十人)签劳动合同,更没有交保险,周六周日甚至国假加班也从未发过加班工资。最近说上头要查社保问题,老板跟我们说不交公司会被罚较重款,于是居然要求大家交社保,但却是要求每月最低标准600多元保险全部由员工出(以公司名义交)。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该找哪个部门?
另
一。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我们自进公司以来到现在这么长时间每个月双倍工资。
二。大约半个月前公司听说上头要查合同事宜,叫全厂人签署了一份说是形式的应付上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的横线空白处全不让我们填,只叫我们下面签个名。按理合同是一式两份的,但只叫我们签了一份,请问这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
三。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为我们补交自进公司至今的保险?
你好!单位违法,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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