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申报手续齐全,有村委会的证明,计生委以现在未在农村住为由不批准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
你好,乔恒律师:
山东省计划生育第23条规定,"母女均为农村户口,且在农村居住,主要收入来自农林牧业满五年以上,"才能批二胎准生证.我家属(女方)一直为农村户口,平时在县城照顾小孩,一直无工作,农忙时回家务农种地,主要收入来源于种地。这种情况算是"在农村居住"吗?现在申报手续齐全,有村委会的证明,计生委以现在未在农村住为由不批准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此致谢意.
既然村里给你们开证明了,又如何证明你们不在村里居住呢?你们可以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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