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虽然还没有办好手续,但是已经把房子腾空给买方了(3月21日),请问现在我们是否算违约?

所以我们虽然还没有办好手续,但是已经把房子腾空给买方了(3月21日),请问现在我们是否算违约?,第1张

各位律师:
家有两套拆迁房,房产证上是我爸爸的名字。由于某种原因要卖掉其中一套房。中介找到我们,帮我们找到了买家,于是2月底签了房屋买卖合同。
我们付了房屋售价的1%的中介费(产证和所有权证都被中介扣下来了)。合同上写的是在买卖双方配合的情况下4月1日之前办好所有手续后,我们腾空房屋把房屋交给买方。
可是当资金托管等一切办好,要去过户的时候,遇到了问题。那套房子的户表中有我爸爸妈妈奶奶和我4个人的名字,而奶奶现在已经去世,所以得先去公证。要公证的话需要很多材料,我爸爸花了一个多星期才把材料弄齐办好公证(3月19日),但是公证书下来需要1个月时间。
合同上写的4月1日之前半好所有手续把房屋腾空出来给买方的,所以我们虽然还没有办好手续,但是已经把房子腾空给买方了(3月21日)。请问现在我们是否算违约

位律师回复

应属违约,但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则取决于合同的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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