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现在本人的股本金是6000还是40000,6、如公司仍不办理是否可以提起上诉?
你好,王舒琪律师:
原单位为国有企业,二千年改制成股份合作制企业,本人入股6000元,2002年公司出钱提高注册资本金,股本结构进行了调整,本人入股调整为40000元,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但股权证未进行变更。2007年本人考入事业单位,与原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股权仍在,多次向原单位提出退股,但至今未予办理。
公司章程第十条规定,公司以股权证作为入股凭证,股东入股后不能退股,但股份可以继承。半年后,经股东大会半数以上票通过股权证可通过县产权交易所在企业内部转让。
问题:1、本人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退股?
2、退股是否可以在公司内部转让?
3、如公司内部无人要是否可以先由公司受让股权?
4、本人2007年9月离开原单位,现在退股是否可以按照公司现资产计算股价?
5、现在本人的股本金是6000还是40000?
6、如公司仍不办理是否可以提起上诉?
除非公司减少注册资金,否则不是能退股的.但不管公司章程怎么制定,股权是可以转让的.为此,你只能转让股份,转公司内部与外部没有限制,只是依规定,公司内部可享有优先权,你的股份按你的说的情况看就以4万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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