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要我老公把2007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的合同补签,请问我老公要补签吗?

现在公司要我老公把2007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的合同补签,请问我老公要补签吗?,第1张

陈律师您好!
我老公2006年8月跟公司签定了1年的合同,过后一直未续签过,现在公司要我老公把2007年8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的合同补签请问我老公要补签吗根据新的劳动法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未签定合同的要以双倍工资支付给员工的,请问我老公能否要求赔偿。
谢谢!

位律师回复

不补签,可以要双倍工资。如有疑难可就近联系13771954614苏州律师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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