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了我们村的荒坡地,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已成林地我想咨询,现在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各位律师:
我家在农村,我承包了我们村的荒坡地,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已成林地我想咨询,现在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
仍归农民集体所有。国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土地承包者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村委会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三十七条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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