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何向前律师:
我于2001年师范院校毕业,毕业后没找到正式教师工作,先后在两家软件工司打工。
2002年8月-----2003年9月在一所私立学校任教(签有合同,没交养老保险)。
2003年10月 ------2007年7月在一所市属卫校(公有制单位)任教(签有合同交了养老保险)。
2007年8月考上了正式教师,分配到一所中学任教。
请问,我的工龄该如何计算,国家是否有相关的文件,地方上可否自行决定?
我现在的工龄是从2008年8月开算的。
位律师回复
工龄又称工作年限,自你实际就业之日起算,与本单位工作年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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