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且可能要想办法克扣赔偿金,请问,在此情况下,朋友甲能够采取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各位律师:
本人一位朋友甲进公司九个月,但是公司前三个多月未签任何合同!最近未做任何沟通情况下,公司在无正当理由情况下通知辞退。甲提出让公司索赔!但是公司不愿意赔偿情况下,通知人事重新发一分辞退通知书,将日期延到一个月后,并口头同意届时支付一个月赔偿金。但是私下里,公司扬言要让朋友甲这个月不好过,可能会安排不适合的岗位工作,并且可能要想办法克扣赔偿金。
请问,在此情况下,朋友甲能够采取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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