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如果他的父母或他本人在外有负债,也一定需要我来承担部分吗?
各位律师:
丈夫在外生活多年,现他提出离婚,请问:1、小孩今年已经22岁了,我没有能力继续护养,所以我也不想要,可以吗?
2、房产怎么解决(房子是他父母的)?
3、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如果他的父母或他本人在外有负债,也一定需要我来承担部分吗?
1你的孩子已经成年,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已没抚养的义务,你也可以不要.2房子是父母的,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你们无权分割.3如果你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父母,照顾较多,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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