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第一块时就有一人摔了下来,致使头部受伤,请问我该负责任吗,如果该负,又应负什么样的责任?
你好,孔庆华律师:
我有一间平房要换几块石棉瓦,就口头委托李某,李某又委托刘某。第二天刘某又雇了两个人,在我没有到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爬上院墙拆瓦,在拆第一块时就有一人摔了下来,致使头部受伤。请问我该负责任吗?如果该负,又应负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你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首先要搞清楚你和受伤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果你和李某之间没有约定费用,是无偿的,你和受伤人员之间形成帮工法律关系,你应当承担赔偿受伤人员损失的责任;如果法院认定你和受伤人员之间形成雇用法律关系,则你、李某、刘某三人对受伤人员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果法院认定你和李某之间形成承揽法律关系,你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法院判例,你将换几块石棉瓦这样的工作交给没有相应资质的人施工,你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个人观点,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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