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要支付违约金吗,违约金按年收入的20%乘以未服务的年限支付是否违法呢?
各位律师:
我于2004年7月与公司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2006年6月公司说因人事局要求统一更换劳动合同,我又签订了另外一份5年期的劳动合同(2011年6月履行完),但合同原件我手头都没有。今年我准备调动到另一家单位,请问这种情况我要支付违约金吗?违约金按年收入的20%乘以未服务的年限支付是否违法呢?(我在温州工作)
如果是你主动辞职,且公司对你有专门培训,你应承担违约金。
各位律师:
我于2004年7月与公司签订5年期劳动合同,2006年6月公司说因人事局要求统一更换劳动合同,我又签订了另外一份5年期的劳动合同(2011年6月履行完),但合同原件我手头都没有。今年我准备调动到另一家单位,请问这种情况我要支付违约金吗?违约金按年收入的20%乘以未服务的年限支付是否违法呢?(我在温州工作)
如果是你主动辞职,且公司对你有专门培训,你应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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