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乃民律师:我在三方协议上签的试用期是一年,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你好,何乃民律师:
我在三方协议上签的试用期是一年,但是我现在注意到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的期限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对应关系有规定,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还有三方协议不受劳动法调整,而受民法通则及合同法调整。那我的试用期应是多长时间,注:如签劳动合同,期限是六年。
谢谢!
你好:当存在“试用你的情况”时,你们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所以无论你们是否约定以及约定多少,你的实际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即使超过了法律也规定超过的部分按照正常的合同期计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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