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在试用期已经过了,请问还有法律效力吗?
你好,金辉律师:
老师,您好!
想咨询您一个问题!
我在一家金融公司上班!试用期三个月,双方签了试用协议,但只有一份!公司保留!协议上说如果由于乙方个人原因辞职需赔偿公司业务软件费和金融亏损的费用!我是做美股的,公司是一做美股的,我们操盘每个月都有软件费,但工作的时候并没要我给,现在三个月已经到了,感觉不适应晚上工作,希望辞职,还没有签正式的合同、但公司要求赔偿,因为协议上说的乙方个人原因辞职需赔偿公司业务软件费和金融亏损的费用。但是现在试用期已经过了,请问还有法律效力吗?期待您的回答!
您好!感谢您让我参与讨论问题。试用期已经过,没有签正式的合同,只此一点公司即为违法。公司要求赔偿的协议,由于你在试用期内并没离职,因而无需赔偿公司。那个协议没有法律溯及效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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