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还保证金,同时双方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金,这份协议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吗?
各位律师:
有人(陕西省的)需用我在中山的二手房来转户口,她说得到我的房产证入户口一段时间后就还给我(那房我不卖的,是作长线投资的),请问:
一。这里面有什么风险?
二。有什么方法可以帮到她而最终那套房仍然是我的?
三。如果选择转让或赠与给她后,有什么法则/方法可以让她把房产给回我(我没有损失)?
她们夫妇说只要把我的二手房转给他,他小孩就能把户口转过来上小学,(他说已托人打通了关系),请问这样来处理行不行?
我把房转给他,收取与房等值的保证金。然后双方协议他们按约定的期限无偿转让房产给我,我退还保证金。同时双方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金。这份协议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吗?
谢谢!
一般没房产风险,但是如果有户口或拆迁则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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