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防被我损坏,可是现在他却要提前让我走,而且不给我退房租,我想问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各位律师:
我在2008年9月3日租了个房子,半年一次交款,现在还有一个月就半年了,我不想住了,但是合同上签的是一年,而且当时我交了500元抵押金,现在房东让我提前半个月搬走,而且不退我抵押金和剩下的房租,他这样做对吗?当时合同上写的是抵押金是抵押房屋内房东的物品,以防被我损坏,可是现在他却要提前让我走,而且不给我退房租!我想问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你现在想提前解除合同可与房东协商,退还部分租房款。若对方执意不退还抵押金和剩下的房租,你可以继续承租,按合同约定房东无权要求你提前搬走。若房屋内物品不损,到期可向房东主张退还抵押金。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