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乙方是即拿工资又拿营利,那作为最大投资人的甲方不是很吃亏吗?
各位律师:
我投资的前提是因为乙方很了解和熟悉这一行,而且有很多内部完成的事情根本不需要请外面的工人,所以我们的协议写道:乙方负责生产。那既然是这样,他自己做的装机这一块不包含,那我营利划分就不会提出给他35%这么多了。
如果说乙方是即拿工资又拿营利,那作为最大投资人的甲方不是很吃亏吗?
建议还是要协商处理,咱中国人有句俗话:“买卖好做,伙计难搿”。如他真的因为工资退出合伙,你的损失可大了。给他工资后,你可以和他再签订一份协议,约定他在工厂工作的年限以及待遇、如违约的处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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