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离职厂方不结又该怎么办啊?
各位律师:
我于5月2号进厂未于厂方签定劳动合同 在6月15号递交了辞职申请 主管在收下后于17号说理由不充分退回令我另写 。17号重新递交了申请,主管收下未批说招到人在批 厂方时常加班 无休息日 无加班费 我在厂里是做油漆工作的 环境觉得也不是很好 在排风系统坏了的情况下仍然叫我工作 不工作就罚款 在前两天主管叫我加班时我见到我工作位上放了很多东西 叫他找人搬开后我在工作 可他叫我搬 我觉得不是份类的工作就没做 后来主管找人清理之后叫人代替了我工作 第二天去叫主管办离职手续时仍令我工作 理由是那位工友是厂里的不能代替 昨天星期六晚上叫我加班未去 今天罚款30。现在我随时离职能结到工资吗? 如果不能 离职后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如果能离职厂方不结又该怎么办啊? 谢谢!
如果单位有拖欠工资、不交保险等情况,可以立即走人,不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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