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人员是公司派往施工地的员工,)这个是不是非法用工单位的范畴?
各位律师: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第二条: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在这里面如果单位有营业执照,但是没有进行依法登记、备案是不是非法用工?例如:建筑企业有营业执照,可以依法进行承包工程,但是没有依法在工程发包地建设行政机关登记备案而进行施工,(施工人员是公司派往施工地的员工,)这个是不是非法用工单位的范畴?
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
各位律师: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中第二条: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在这里面如果单位有营业执照,但是没有进行依法登记、备案是不是非法用工?例如:建筑企业有营业执照,可以依法进行承包工程,但是没有依法在工程发包地建设行政机关登记备案而进行施工,(施工人员是公司派往施工地的员工,)这个是不是非法用工单位的范畴?
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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