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搬出,单位能不能向法院诉讼,法院是否受理,如果按民法规定处理此事,单位和我法律地位平等吗?
律师,您好!我88年在单位分有一间住房,属福利性质的,也象征性的向单位交些房租。因在一个办公楼里,没有房改。现在单位要出售这个办公楼,在给我少许的搬迁补助的情况下让我搬出。我觉得不合理,我想按房改政策购买,然后比照拆迁补偿得到补偿。这个要求是不是合理。如果不搬出,单位能不能向法院诉讼,法院是否受理,如果按民法规定处理此事,单位和我法律地位平等吗?如果不平等,那么法院是不是不会受理。
位律师回复
1、因为此房没经过房改,你不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因此你无权得到拆迁补偿;
2、你和单位的法律地位平等,都属于民事法律主体,法院会受理你单位的诉请。满意请按采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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