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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单位车公出,高速交通事故,单位车全责。医院诊断证明:多发性肋骨骨折(八根);胸腔积液;双下肢软组织挫伤,双膝及双髋关节积液;鼻骨骨折;口腔颌面部外伤;右上颌窦积血,结膜炎;右前膝交叉韧带扭伤。
住院两月余,现仍感胸部及四肢疼痛,不能长时间活动。
请问:1、单位对我应有何待遇,有无赔偿问题?
2、算不算伤残?应定为几级?
3、法律依据?
烦请回答,谢谢律师!
你好!依法你应享受工伤待遇!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做伤残鉴定,然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北京律师祝永根电话:13141427548QQ:4228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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