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我们退还每月多收的100元,因为合同写明是600元房租,请问我们应该退回吗?
各位律师:
您好。
现有民事纠纷需要咨询一下。
我方租了一间房间给乙方,合同写明租金600每月。后来因为房价上涨,经协商后达成口头协议,每月租金上调至700元,并且每次交完房租,我方都会写一张收条给乙方:今收到3个月的房租2100元(房租3个月一交)。
现在,乙方租期满了要走了,要求我们退还每月多收的100元。因为合同写明是600元房租。
请问我们应该退回吗?
谢谢
如有证据证实口头协议,可不退
各位律师:
您好。
现有民事纠纷需要咨询一下。
我方租了一间房间给乙方,合同写明租金600每月。后来因为房价上涨,经协商后达成口头协议,每月租金上调至700元,并且每次交完房租,我方都会写一张收条给乙方:今收到3个月的房租2100元(房租3个月一交)。
现在,乙方租期满了要走了,要求我们退还每月多收的100元。因为合同写明是600元房租。
请问我们应该退回吗?
谢谢
如有证据证实口头协议,可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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