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8小时不算我加班算我正常上班,剩下的24小时按1,5倍算我加班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各位律师:
一个月的平均工作天数是21.75天即174个小时,如果我有请事假1天即8小时,也扣了我的薪水,本月我平时加班36小时,其中有8小时算我补请假的8小时,这8小时不算我加班算我正常上班,剩下的24小时按1.5倍算我加班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这8个小时如果算补休,则不应扣工资。满意请按采纳
各位律师:
一个月的平均工作天数是21.75天即174个小时,如果我有请事假1天即8小时,也扣了我的薪水,本月我平时加班36小时,其中有8小时算我补请假的8小时,这8小时不算我加班算我正常上班,剩下的24小时按1.5倍算我加班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这8个小时如果算补休,则不应扣工资。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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