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权要求第三者赔偿物资和精神方面的损失?
各位律师:
夫妻双方通过法院离婚,平分家产。夫妻离婚时女方分到财产为一户住宅楼,并一个孩子的抚养权(男方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离婚后,男方才知晓了女方在婚期与第三者不轨行为,女方还协助第三者供养第三者的孩子上大学费用(在北京读书)。男方揭露了女方的不轨行为,并使她写下了保证书,不在要求男方支付夫妻共同生育的孩子抚养费。
请问专家:男方是否还有权要求女方赔偿男方在物资和精神方面的损失?是否有权要求第三者赔偿物资和精神方面的损失?
1\因双方离婚并不是以一方有婚内过错为理由,所以不能基于该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2\要求第三者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