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一个时间范围限制吗,最迟要在多长时间之内解决?
各位律师:
我曾是一家高级酒店的员工,和酒店签了合同,已经过去了半年,可是那一式两份的合同还没有给我一份,这样的合同有效吗?我需要遵循这样的合同吗?
现在我因为有点个人事情就离开了这家酒店,可是酒店却扣了我一个月的工资,过了九天我去酒店要回我的工资,有关负责人说我已经离开了就不与处理,要我找劳动部门去说话。我通过114查到两个我所在地区的劳动部门的电话,可是打不通。也不知道劳动部门在哪个具体位置,我该怎么办。还能拿回我的工资吗?
我要拿回我的工资,这有一个时间范围限制吗?最迟要在多长时间之内解决?
是否有效看合同内容;可以;一年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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