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有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本人的工资又如何计算?
各位律师:1。试用期[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工伤保险],工作时出了工伤事故,工伤认定后。
2。《工伤保险条例》第61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提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入厂工作5天的新员工,试用期没有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本人的工资又如何计算?
3。计算出后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按约定工资计算,如约定工资低当地最低标准,按最低的标准计算,如没有约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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