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符合什么符合什么条件才是 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得到是补偿应是怎样的?
我是04年11月进公司,08年5月被老板辞退,没有签过劳动合同,现在只给我一个月的工资补偿。按照新劳动法,没有签合同的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吗?要符合什么符合什么条件才是 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得到是补偿应是怎样的?谢谢律师帮忙!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从08年2月份开始应当支付两倍工资;从08年1月1日开始,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进行补偿,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标准补偿外,需按上述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应再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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