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申请支付在厂期间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标准按多少计算?
各位律师:
您们好!我从2007年10月4日进入一家五金冲压厂做冲压工,于2008年5月7日因工作中腰部扭伤获得主管口头批准在家休养。于5月19日养好伤后回厂上班,公司5月26日向我开出辞退单以不能从使现在工作为由将我辞退(公司为20日扎帐,25日发放工资。在25日发放工资时已支付工伤工资)。在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同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如果我申请劳动仲裁可申请哪些补偿金,能否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申请支付在厂期间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标准按多少计算?
请帮助,谢谢!
2008年2月1日后的工资双倍支付,按照工作年限计算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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