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视同为放弃,对不对,现今我们到底有没有权利进行追索,时隔了几十年我们应该怎么追索?
各位律师:
我家在40年前有个四合院,产权证丢失,当时房子一直出租。后来拆建新楼,房主不在本地,没参加拆迁换房。现在能不能将房屋产权追索回来。中间房主去查过一次,有房屋产权记录,但当时房产局答复退4000元,这样合理不?物权法中述评如果房产局在拆迁时进行了招领公告六个月内,我们就视同为放弃,对不对?现今我们到底有没有权利进行追索?时隔了几十年我们应该怎么追索?
拆迁时间?如不过20年可以。
各位律师:
我家在40年前有个四合院,产权证丢失,当时房子一直出租。后来拆建新楼,房主不在本地,没参加拆迁换房。现在能不能将房屋产权追索回来。中间房主去查过一次,有房屋产权记录,但当时房产局答复退4000元,这样合理不?物权法中述评如果房产局在拆迁时进行了招领公告六个月内,我们就视同为放弃,对不对?现今我们到底有没有权利进行追索?时隔了几十年我们应该怎么追索?
拆迁时间?如不过20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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