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的劳动合同是否涉及到使用新,旧劳动发的问题,2)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补偿?
我于2007年12月3日与深圳某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今年5月9日该公司提出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我。原因是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已不需要此职位。我于5月9日离职。公司没给我任何补偿。请问:
1)我的劳动合同是否涉及到使用新,旧劳动发的问题?
2)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补偿?
急需解答,谢谢!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公司满6个月了,公司应当向你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金,再加1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我于2007年12月3日与深圳某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今年5月9日该公司提出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我。原因是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已不需要此职位。我于5月9日离职。公司没给我任何补偿。请问:
1)我的劳动合同是否涉及到使用新,旧劳动发的问题?
2)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补偿?
急需解答,谢谢!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公司满6个月了,公司应当向你支付1个月经济补偿金,再加1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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